根據《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(試行)》中附件2(變更申請申報資料項目)的有關規(guī)定,改變或增加產品規(guī)格應提供下列資料項目: 1、保健食品變更申請表。 2、改變產品規(guī)格的理由及依據。 3、申請人身份證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其他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。 4、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復印件。 5、擬修訂的保健食品標簽、說明書樣稿,并附詳細的修訂說明。 6、產品生產所在地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該產品已經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。 7、變更后不影響產品安全與功能的依據以及相關的研究資料、科研文獻和/或試驗報告。 8、修訂后的質量標準。 9、連續(xù)3個批號樣品的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、衛(wèi)生學、穩(wěn)定性試驗自檢報告。 10、連續(xù)3個批號的樣品,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3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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